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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5年8月7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公告公開展覽)。
三、公告內容:計畫書、圖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潭子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供各界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本市潭子區聯合辦公大樓6樓禮堂(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辦理。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