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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臺中州廳專用區部分)」都市計畫書、圖,自115年7月20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50225236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臺中州廳專用區部分)」都市計畫書、圖,自115年7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5年6月24日府授都計字第115019124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西區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及本市西區區公所提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細部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
(二)細部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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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7
  • 發布日期: 2026-07-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