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150006890號
附件:
主旨: 發布實施「變更后里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與公園用地、公園用地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道路用地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與公園用地)(供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后里分院使用)案」計畫書、圖,自115年1月16日零時起生
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 內政部115年1月5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582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及本市后里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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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后里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與公園用地、公園用地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道路用地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與公園用地)(供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后里分院使用)案」計畫書、圖,自115年1月16日零時起生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19
- 發布日期: 2026-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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