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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刪除指定用途)(配合『新-機7』機關用地開發)」及「變更臺中市太平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新-機7』機關用地開發)」案計畫書,自115年1月9日起公開展覽30天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337455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三

主旨: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刪除指定用途)(配合『新-機7』機關用地開發)」及「變更臺中市太平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新-機7』機關用地開發)」案計畫書,自​115年1月9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5年1月9日起30天。

、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太平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1份(前述計畫書置本市太平區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於臺中市太平區公所A棟3樓大禮堂(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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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8
  • 發布日期: 2026-0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