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4年11月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烏日區、南屯區、南區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本市烏日區、南屯區、南區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展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一)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本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 (二)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本市烏日社區活動中心(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8號)。 (三)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於本市田新公園活動中心(臺中市南屯區大墩6街319巷41號)。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