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都市計畫專區 > 主要計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五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11年4月15日零時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10075573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五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11年4月15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1年3月24日台內營字第1110014280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計畫書、圖 )、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1/3000計畫圖各1份(紙本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閱覽),計畫書、圖電子檔並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25
  • 發布日期: 2022-04-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