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10032404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大肚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臺中大肚-彰化和美跨河橋梁工程)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11年2月2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1年1月25日內授營都字第111000489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計畫書、圖)、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公告欄、本市大肚區公所公告
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1/1000計畫圖各1份(紙本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大肚區公所閱覽),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