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都發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告本市北屯區建功段11-1地號土地(部分)上現有巷道廢止案,徵求異議。

依據: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10年9月8日至民國110年10月7日止,期滿30日止。
二、公告圖說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北屯區軍功里辦公處(公告欄)、廢道現場及本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三、公告範圍:詳廢道公告圖。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聯絡地址、異議理由及相關書(證)件及權利關係,向本局提出異議,供作廢止准否之參考。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06
  • 發布日期: 2021-09-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