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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09年10月30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1029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0902536101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09年10月30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10月15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1786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及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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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31
  • 發布日期: 2020-10-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