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0902536101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09年10月30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10月15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1786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及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