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作業流程
(一)申請容積移轉時間:併同接受基地之建照或都審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敘明採容積代金或採送出基地之比例),得彈性調整比例。
(二)流程圖:詳附件。
二、應檢附書件
申請容積移轉量、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第15點規定之接受基地相關書件。
三、容積代金計算公式:
(一)應繳納容積代金(元) = 基地價格(元) x [ 申請容移比例(%) / ( 120%+基地得移入容積上限比例(%) ) ] x採容積代金辦理比例(%)。
(二)計算公式名詞解釋:
1.基地價格:查估評定之基地總價。
2.申請容移比例:容積移轉案。
3.120%:基地容積獎勵上限。
4.基地得移入容積上限比例:基地容積移轉上限。
5.採容積代金辦理比例:容積移轉案採容積代金辦理比例。
四、估價費用
每家每件新臺幣25萬元(含現勘、估價及協審費用)。
五、容積代金協審公會: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適用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協助辦理臺中市容積移轉案之容積代金估價前置行政作業、估價報告書之協審等。
有關容積代金估價報告內容﹑估價流程﹑估價費用繳納方式等,可洽詢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六、臺中市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專業估價者名單:詳附件。
輪案順序由臺中市政府以抽籤方式決定,與名單編號無關。
七、申請書表及估價報告書範本:詳「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表單及估價報告書範本」。(連結)
諮詢連絡方式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城鄉計畫科 (04-2228-9111#65200)
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04-2372-0012,黃秘書、鄭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