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大肚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並廢止原計畫圖,自107年4月 25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
三、內政部107年4月10日台內營字第107080596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案計畫書、圖自107年4月25日起發布實施,原計畫圖於本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同時廢止之。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大肚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請至都市發展局及區公所閱覽)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