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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1次會議紀錄

107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1次會議紀錄

本次會議審議案2案
(一) 崇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擬定臺中市西屯區福德段210 地號等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決議:
1.請實施者依下列事項辦理,並納入本次事業計畫書修正:
(1)有關本案申請綠建築獎勵繳交保證金及簽訂協議書事宜,請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另有關申請智慧型建築獎勵事宜,請參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向本府繳交保證金及簽訂協議書。
(2)請將本案聽證參採情形(如附件)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3)請再與本府環境保護局確認本案環境影響評估辦理情形。
2.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經委員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 條核予18.5%容積獎勵(△F6規劃設計之獎勵)、依第8 條核予10%容積獎勵(△F7 綠建築設計之獎勵),合計28.5%容積獎勵(不含開放空間獎勵)。
3.請實施者依本次會議決議修正,檢送修正後報告書予本府,並經本市都市更新總顧問確認後通過。惟本案未來若有異動,仍請實施者依規辦理變更作業。

(二) 修正「臺中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本案提請下次會議討論。

臨時動議:
審議案
(一) 修正「臺中市實施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審查許可」容積獎勵值審查流程─實施者自行檢核申請容積獎勵值及委員評分表。
決議:
1.容積獎勵項目△F6 規劃設計獎勵之「建築色彩與環境調和」、「建築量體與環境調和」、「規劃夜間照明設施或公共藝術、街道家具」及「提供綠美化」等4 項,原加註「免都市設計案件始得申請」,修正為「都市設計案件不得超過獎勵上限二分之一」。
2.後續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案件,應由本會幹事會議先行初審,並研提建議核予建築容積獎勵值,供本會審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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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8-02-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