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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計畫現有巷道廢改道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07年2月6日至民國107年3月9日止,期滿30日。
二、公告圖說地點:臺中市霧峰區公所(公告欄)、霧峰區甲寅里辦公處(公告欄)、廢道現場及本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三、公告範圍:詳廢道公告圖。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聯絡地址、異議理由及相關書(證)件及權利關係,向本局提出異議,供作廢止准否之參考。
公告臺中市霧峰區峰東段135地號部分土地現有巷道廢止案,徵求異議。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07年2月6日至民國107年3月9日止,期滿30日。
二、公告圖說地點:臺中市霧峰區公所(公告欄)、霧峰區甲寅里辦公處(公告欄)、廢道現場及本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三、公告範圍:詳廢道公告圖。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聯絡地址、異議理由及相關書(證)件及權利關係,向本局提出異議,供作廢止准否之參考。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土地建築,法律權益,公共建設,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8-0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