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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臺中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7案─中科特定區與臺中港特定區東側鄰接處劃設10公尺計畫道路用地部分)案」樁位成果圖,並受理申請複測。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市龍井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二、公告期限:自民國107年1月26日起至民國107年2月26日止,計滿30日。
三、公告書件: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圖表。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五、複測費用每1樁點新臺幣1,200元整,至少需檢測3個樁點。
六、申請書格式請向臺中市龍井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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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土地建築,公共建設,一般行政,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8-02-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