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大安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案」計畫書、圖,自106年12月2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28條。
二、內政部106年12月1日內授營都字第106008403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安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變更大安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案」計畫書、圖(比例尺:1/1000)各1份(置於本市大安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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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大安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6
- 發布日期: 2017-1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6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