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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理第7、11及28條辦理。
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102.07.04府授都測字第10201157191號 公告「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後車站地區、後庄里地區、北屯東山重劃區附近地區、西屯中正重劃區附近地區及西南屯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西區麻園頭段2-318,2-320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及第三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樁位測量成果
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3-07-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