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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並自106年10月18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第28條。
二、本府106年8月9日、9月5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165237、1060182626號函發本市第72、73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及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西屯區公所、南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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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10-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