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梨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梨山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梨山消防分隊遷建)案」計畫書,並自106年8月8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第28條。
二、本府106年7月12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144366號函轉106年6月30日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計畫書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及本市和平區公所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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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梨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梨山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梨山消防分隊遷建)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9
- 發布日期: 2017-08-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