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案」計畫書、圖,並自105年12月2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5年9月19日府授都計字第1050196936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清水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都市計畫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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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配合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案」暨變更細部計畫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2
- 發布日期: 2016-1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