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都市計畫(軍功、水景地區)細部計畫自民國 78 年 10 月 21 日發布實施後,於民國 92 年 1 月 7 日進行第一次通盤檢討。迄今已歷時八年之久,依法應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本概要本之編製係簡要摘錄『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軍功、水景里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核定計畫書部分內容,以使攸關市民權益之都市計畫資訊能夠廣泛流通,以達便民及保障民眾「知」的權益之目的,惟詳細計畫內容仍請詳閱核定計畫書、圖為準。
臺中市都市計畫(軍功、水景地區)細部計畫自民國 78 年 10 月 21 日發布實施後,於民國 92 年 1 月 7 日進行第一次通盤檢討。迄今已歷時八年之久,依法應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本概要本之編製係簡要摘錄『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軍功、水景里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核定計畫書部分內容,以使攸關市民權益之都市計畫資訊能夠廣泛流通,以達便民及保障民眾「知」的權益之目的,惟詳細計畫內容仍請詳閱核定計畫書、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