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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已騰空眷村土地變更)細部計畫(公共設施變更部份)

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已騰空眷村土地變更)細部計畫(公共設施變更部份)
台中市政府於民國 94 年 11 月完成「台中市已騰空眷村土地變更都市計畫可行性先期規劃案」之研究,其內容中研擬了 9處眷改基地部分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除了南京新村因已納入「火車站特定區計畫」另案辦理外,市府擬透過都市計畫之變更程序來優先取得該 8 處眷改基地上之公共設施用地,以解決老舊眷村社區居住環境不良問題;另配合保留北屯區新興社區活動中心建築物,將貿易三村部份住宅區(市有地)納入本案變更,此乃本案變更之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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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07-1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