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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案」暨「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供聯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細部計畫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60057385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案」暨「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供聯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06年3月2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6年1月5日台內營字第1050091896號函及本府103年12月10日府授都計字第103024907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之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南屯區公所閱覽)。
三、本案涉及環境影響評估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依其主管法令核定之書圖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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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03-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