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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配合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建置區域降雨雷達設施)案

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配合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建置區域降雨雷達設施)案
本案申請變更位置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範圍西南邊緣之公園用地「公135」,計畫範圍南側緊鄰中台路,土地面積為5316.21平方公尺,計畫將原公園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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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3-12-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