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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文高用地為廣場用地(廣17))案

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文高用地為廣場用地(廣17))案
變更位置位於廍子地區區段徵收第三號橋樑西側、軍福九路文高 1 北側,變更面積約 0.0562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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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3-1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