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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擬定谷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115年4月18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150l05b51l號

附件:

主旨: 發布實施「擬定谷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115年4月1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

二、 本府110年11月10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287048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和平區公所公告欄。

三、 電子閱覽:計畫書、圖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下載閱覽,網址為https://www.ud.taichung.gov.tw/。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17
  • 發布日期: 2026-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