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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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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 公開展覽期間:自114年11月13日起30天。 二、 公告地點: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和平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比例尺:1/5,000)各l份(置於本市和平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三、 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 1時30分整於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谷關遊客中心暨入關博物館B2多媒體放映室舉行。 四、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