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7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140222348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自114年 8月11日起公開展覽30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4年8月11日起30日。
二、公告方式: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公告公開展覽)。
三、公告內容:計畫書、圖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豐原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供各界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4年 8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時假本市豐原區公所4樓第2會議室(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辦
理。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意見,據以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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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自114年 8月11日起公開展覽30日。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8-25
- 發布日期: 2025-08-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