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200842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案計畫書、圖,自114年8月7日零時起生效。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4年7月8日台內國字第114080859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清水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清水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主要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1/1000)各1份。
(二)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