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之主要計畫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捷運機廠)」案,其係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主要為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辦理舊社地區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計畫總面積為 104.5583 公頃。
本計畫之主要計畫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捷運機廠)」案,其係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主要為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辦理舊社地區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計畫總面積為 104.5583 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