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3625341號
主旨: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原台灣報業公司)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自114年12月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本府113年7月17日府授都計字第1130195252號函及114年6月27日府授都計字第114017770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西屯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細部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1/1000)各1份。
(二)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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