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都市計畫專區 > 細部計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自114年10月8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103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2689221

主旨: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自​11410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

二、本府1081219日府授都計字第1080299963號、114415日府授都計字第1140091837號、114627日府授都計字第114017770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及北屯區公所提供閱覽)。

二、公告內容:

()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03
  • 發布日期: 2025-10-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