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谷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檢討範圍以現有豐原客運谷關車站附近之市街地為計畫中心,其範圍東至公路警察谷關勤務組以東約一五○公尺處為界,西至篤銘橋以西約一三○○公尺處為界,北至龍谷瀑布,南以中橫公路南側一○~三○○公尺為界,計畫面積一四八.一○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