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362534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原台灣報業公司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案」計畫書、圖,自114年12月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4年11月19日台內國字第114004468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西屯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主要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1/3000)各1份。
(二)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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