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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並自108年5月9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080090609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並自108年5月9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8年3月28日台內營字第10808444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及本市石岡區及東勢區公所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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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08
  • 發布日期: 2019-05-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