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4021098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烏日大肚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九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第二次專案變更)」、「變更臺中市烏日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九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第二次專案變更)」、「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九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第二次專案變更)」、「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樹德地區)細部計畫(配合九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第二次專案變更)」案,自114年11月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4年11月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烏日區、南屯區、南區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本市烏日區、南屯區、南區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展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一)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本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
(二)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本市烏日社區活動中心(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8號)。
(三)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於本市田新公園活動中心(臺中市南屯區大墩6街319巷41號)。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