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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提升居住品質,內政部規定自114年1月1日起,6至7層集合住宅(H-2)須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都發局表示,本市應申報建築物共計2,713件。截至115年3月26日統計,整體申報率已突破72.7%。目前尚未完成申報之社區,請儘速委託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認可之專業機構檢查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如建築師或執業技師)辦理檢查簽證並完成申報,以免違規受罰。 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說明,考量市民對相關法令規定尚未熟悉,市府已於114年推動兩項配套輔導措施,協助社區順利完成申報作業。措施一、由本府住宅處提供管理組織成立之輔導,並針對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以及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提供補助,以協助社區穩定運作,並簡化申報流程。措施二、則由都發局委託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及台灣公安檢查學會辦理公共安全申報輔導訪視計畫,並於各轄區舉辦共12場地方說明會,已展現顯著成效。整體政策以輔導為優先、裁罰次之,相關輔導專案亦將視計畫執行情形,並配合中央政策進行滾動式調整。 都發局強調,6至7樓集合住宅須4年申報1次,檢查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等6大項目。市府目前將暫以輔導申報為原則,改善公安為優先條件,希冀社區儘速凝聚共識完成申報,另尚未完成申報前,請務必加強注意社區各項公共安全維護及管理,以避免公安事故發生。 李局長並說明,近期部分大樓社區住戶認為,加裝防盜鐵門若因不符檢查規定而須拆除,顯有不合理之處。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112年8月22日新聞稿說明,此項規定係依建築技術規則於民國71年7月15日修正發布時,已增訂相關之規定:凡開向樓梯平台之門扇,其開啟半徑不得與樓梯寬度之迴轉半徑相交。其檢討目的,在於確保民眾進入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能維持安全、順暢且不受阻礙。另基於法不溯既往原則,僅限於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辦理變更用途之建築物,始受該規定之限制。爰此,如社區住戶加裝之防盜鐵門未涉及上述情形,且經專業檢查人員現場認定未妨礙逃生避難者,得暫無須拆除。 都發局再次說明,社區委託之專業檢查人員於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任何缺失或需改善事項,應詳實向大樓管理委員會及住戶說明相關法規依據,以順利推動社區整體公共安全。各社區也可透過專業檢查人員之評估與建議,提具改善計畫,都發局將依規先給予一個月改善期限;倘大樓社區因工程改善需較長時間,得應檢附完整之相關資料(工程契約書、改善計畫、改善時程、改善經費、目前改善進度說明及現況進度照片),向都發局提出展延申請。 因各社區大樓情形不盡相同,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之改善項目係由專業檢查人依據法規規定及原核准圖說綜合提出專業判斷,爰建議各社區管委會仍應與委託之該檢查人或另尋其他專業檢查人諮詢討論後依規改善。 都發局強調,各社區請務必加強注意各項公共安全維護及管理,並依法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若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或成立管理組織任何問題,請至下列網址下載參考洽詢(https://www.ud.taichung.gov.tw/2713352/post)。
聯絡單位: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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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6層至7層樓集合住宅 應儘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土地建築,宣導活動,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02
- 發布日期: 2026-04-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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