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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範圍-廍子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註)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13年12月5日起公開展覽30天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325524號
附件:

主旨: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範圍-廍子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註)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13年12月5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3年12月5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範圍-廍子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註)案」計畫書、圖各1份。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時00分於本市北屯區公所3樓​301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辦理。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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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9
  • 發布日期: 2024-11-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