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252238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並自113年9月1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3年8月28日府授都計第113023836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區公所(西屯區、北屯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區公所(西屯區、北屯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