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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並自113年9月19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252238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並自​113年9月1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3年8月28日府授都計第113023836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區公所(西屯區、北屯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區公所(西屯區、北屯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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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08
  • 發布日期: 2024-09-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