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250228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豐樂里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學校用地(文小65)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計畫書,並自113年9月16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3年8月28日府授都計第113023836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屯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南屯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1份,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