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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13年7月10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181150號

附件: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13年7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6月21日台內國字第​1130806176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甲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大甲區公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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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3
  • 發布日期: 2024-07-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