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30049383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大肚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前竹地區區段徵收開發) (第二次專案變更) (第一階段)」及「變更臺中市烏日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前竹地區區段徵收開發) (第二次專案變更)」案計畫書、圖,自113年3月27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2月22台內國字第1130008019號函。
三、本府111年12月23日府授都計字第111033727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烏日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烏日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主要計畫書及比例尺1/5000計畫圖各1份。
(二)細部計畫書及比例尺1/1000計畫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