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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廉政防貪指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建管業務多元廣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然近年來發生高雄城中城大火、興中街火災等重大嚴重傷亡事故,各界對建築物之公共安全管理越發重視,內政部營建署於去年(111年)公告「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H-2組別(集合住宅)建築物」,納入今年(112年)1月1日起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申報場所應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認可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建築師或執業技師),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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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02
  • 發布日期: 2023-09-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