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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市政路跨筏子溪路段開闢工程)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12年9月6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95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247237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市政路跨筏子溪路段開闢工程)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1296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823日內授營都字第112081167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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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3
  • 發布日期: 2023-09-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