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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太平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臺中市太平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自112年9月13日起公開展覽30天

臺中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234333號

主旨:「變更台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台中市太平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自112年9月13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2年9月13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文字:本府都市公告欄(台灣大道市政大樓)(透明配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太平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變更台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太平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台中市太平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計劃畫書、圖各一份。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2年10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本市太平區公所A棟三樓大禮堂(台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五、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提出相關意見,須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形式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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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17
  • 發布日期: 2023-09-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