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215189號
主旨:
發布實施「臺中市烏日大肚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中市大肚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擬定臺中市高鐵站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及「擬定臺中市烏日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自112年8月1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5月19日內授營都字第1120024759號函。
三、本府110年10月19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26048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
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烏日區及大肚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紙本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烏日區及大肚區公所供各界閱覽,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
二、公告內容:
主要計畫書及比例尺1/5000計畫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