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要:
(一)臺○市○○路沿線多處地下道裝設的監視器為中國海康威視監視系統,臺○市政府表示,廠商未注意廠牌誤用,一週內將全面汰換,並全面體檢台○市各地下道的監視器。臺○市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指出○○路數處地下道監視器由中國海康威視製造。而「Hikvision 海康威視」在中國有參與社會信用制度與天網制度,也為中國新疆「再教育營」提供監控技術,並被控蒐集中國數億人口的臉孔資料,有著非常惡劣的人權紀錄,對全球資安造成危害,市議員因此要求市府全面清查,逐步更換黑名單廠商產品。
(二)立法委員於立法院會質詢時揭露,臺灣各部會近年採購的無人機中,逾7成是中國製,經電信技術中心檢測,部分確有資安疑慮。立委也提及,日本明年起將汰換千架中製無人機,因其恐將相關數據傳回中國;有關犯罪搜查、重要基礎設施、高機密性情報地形測量等功能的無人機,全面擬定時程汰換。另根據BBC報導,包括美、日都在防範。
二、綜合研析:
為求慎重起見及保障本局同仁個資等機敏感資料或相關業務機敏感資料,請於採購核銷時務必留意購置之資通電訊(含軟體、硬體及服務)不得為中國大陸品牌。
行政院重申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服務、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
(一)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二)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三)各機關應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大陸廠牌認定方式「從嚴認定」: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等,渠等產品均須屬之。
本室業以本府政風處112年3月1日中市政二字第1120001255號函會辦本局各科室注意於採購招標及履行契約時,不得使用中國大陸製通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