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
(一) 事由:本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辦理公開展覽30日。
(二)日期:自111年11月24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止,計公開展覽30日。
(三) 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本市東區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及旨案專屬網站。
(四) 注意事項: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並作為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參考。
二、 公聽會
(一) 事由:本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舉辦公聽會。
(二) 日期: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地點:臺中市東區國軍英雄館3樓會議室(臺中市東區南京路127號)。
(四)注意事項:公聽會議程詳附件。
三、聽證
(一) 事由:本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86條規定應舉行聽證。
(二) 日期: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三) 地點:臺中市東區國軍英雄館3樓會議室(臺中市東區南京路127號)。
(四) 注意事項
1、 聽證議程、會場規則詳附件。
2、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1)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
(2)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選任代理人出具意願書出席聽證。
(3) 請擬參加聽證或欲陳述意見者,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中午12時前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出席聽證意願書、聽證意見書詳附件。
3、 缺席聽證之處理
(1)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無故缺席聽證時,主持人得逕行宣布聽證開始、延期或終結。
(2)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缺席聽證,亦未選任代理人出席,視為放棄於聽證中以言詞陳述意見之權利。
四、有關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公開展覽、公聽會及聽證相關資訊請參閱公告,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http://www.ud.taichung.gov.tw/)及本案專屬網站(http://lianwu1107.pixnet.net/blog)查詢。
五、現場錄影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Av2hv76jilRpza6HnzzQOCaWe9oXJc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