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101539651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鐵砧山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並自111年7月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1年5月25日台內營字第1110809053號函及本府107年6月6日府授都計字第107012248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甲區公所及外埔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大甲區公所或外埔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