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緣起
JS建設公司負責人鑫哥為確保C建案能順利進行使用執照之審核,提早取得使用執照,以便向銀行申請貸款,以新臺幣(下同)70萬元之代價(包含打點費用20萬元)委託代辦業者小霖向A政府建管單位申請核發C建案之使用執照。
小霖至A政府送件時得知承辦人為阿申後,遂於某日與阿申相約於A政府外交付20萬元現金之賄賂款項(即打點費用)。阿申收受後,於審理案件時,發現JS建設公司未附完整竣工照片,即以未附完整竣工照片等事由予以退件。鑫哥得知案件遭退件後,請小霖協助聯繫阿申見面。嗣於約定地點見面後,鑫哥再交付阿申20萬元,希望其盡快核准建案使用執照之申請,而阿申亦當場收受賄賂。
鑫哥明知C建案根本不及竣工而無法攝得完整竣工照片,遂委託修圖業者偽製竣工照片,隨後JS建設公司將不實照片黏貼於申請使用執照之文件資料後陳報送件。阿申遂敷衍應付竣工查驗流程,並由小霖帶領阿申前往該建案部分竣工之工地進行查驗,阿申雖不知C建案僅部分竣工且申請使用執照所附竣工照片係偽造,然因形式上JS建設公司已檢附完整竣工照片,又已收受JS建設公司共計40萬元現金之賄賂,且現場查驗似已達竣工標準,嗣後予以竣工查驗合格,並蓋章核發C建案之使用執照。
本案公務員阿申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0萬元沒收;業主鑫哥及代辦業者小霖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交付賄賂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分別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1年及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
風險評估
一、建管業務涉及利益龐大,易生弊端
二、未能落實審核查驗程序
三、公務員法治觀念尚待加強
防治措施
一、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
二、強化報表審核機制
三、增進公民意識
四、提列廉政風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