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資訊服務 > 廉政及消費保護宣導 > 企業服務廉政平台 > 防貪指引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務員收受賄賂未覈實填載違章建築勘查紀錄表案

故事緣起

小智為A機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組技工,負責某地區山坡地違章建築之查報認定業務;杰哥為跑照業者,平日以協助業主申請農舍、農業設施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之代辦為業。

婦人阿滿有一塊座落於L地區之土地,前陣子遭人檢舉大型鐵皮屋違章建築1棟,經A機關違建拆除大隊認定為違章建築,且屬實質違建,依法不得補辦建築執照手續,並依A機關違建拆除優先次序表之規定,應隨報隨拆。然而,排拆日當天因屋主阿滿未在場而未予拆除,事後違建拆除大隊亦未續予執行拆除。

嗣後該違章建築再遭人檢舉,小智遂於某日會同杰哥、阿滿及相關單位人員至現地勘查,杰哥及阿滿二人為避免該違章建築遭查報拆除,希望透過合併周圍土地補件申請建照,杰哥遂於勘查結束後表示將招待小智等人至某餐廳用餐,並在用餐前打電話給阿滿,請阿滿交付賄款4萬元予杰哥,再由杰哥轉交小智作為暫不查報拆除違建之對價。

小智明知上開大型鐵皮屋係屬實質違建,依其權責應予以認定排拆,竟於收受上開賄款後,未於違章建築勘查紀錄表之會勘結論、平(立)面示意圖、位置圖記載任何違章建築之認定內容,且未查報拆除,使該大型鐵皮屋違章建築得以繼續存在使用。

風險評估

一、建管人員與代辦業者過從甚密

二、對於相關法律禁止規範仍存僥倖心態

三、未建立複查機制及落實審查作業

防治措施

一、加強代辦業者不良事跡之蒐集與建檔工作

二、落實職期輪調並採隨機分案制度

三、拒收餽贈,鼓勵人員落實報備登錄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23
  • 發布日期: 2022-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48